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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飼料化驗項目及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其他成分化驗分析,每件收費基準如下:一、尿素活潑度:一千二百元。
二、胺基酸:每種二千元。
但一次化驗三種以上,十七種以下之胺基酸,一律收費六千元。
三、鹽分:一千二百元。
四、可消化蛋白質:二千八百元。
五、揮發性鹽基態氮:一千元。
六、乳脂肪:一千二百元。
七、油脂酸價:五百元。
八、飼料酸價:一千七百元。
九、氟:一千四百元。
十、酸鹼度:四百元。
十一、均勻度:二百五十元。
十二、熱能:二千元。
十三、有機酸:一千八百元。
十四、抗氧化劑:二千二百元。
十五、乳糖:二千元。
十六、三聚氰胺: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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