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條海上轉載之運搬船,應依IOTC區域觀察員計畫,搭載觀察員隨船進行觀察任務;港內轉載之運搬船,應接受主管機關指派之觀察員隨船執行任務。於印度洋從事海上轉載之鮪延繩釣漁船之經營者,應依IOTC區域觀察員計畫,負擔區域觀察員執行任務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