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條鮪延繩釣漁船在印度洋南緯二十五度以南作業,應使用以下三種海鳥忌避措施中之至少二種,並應將每次作業所採行海鳥忌避措施記錄於電子漁獲回報系統及漁撈日誌;其措施規格如附件十一:一、夜間投繩且甲板燈光減至最暗。二、驅鳥繩。三、支繩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