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鮪延繩釣漁船赴大西洋作業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39條

大目鮪組漁船在北緯五度以北海域捕獲長鰭鮪或劍旗魚者,應於電子漁獲回報系統及漁撈日誌填報為北長鰭鮪、北劍旗魚,在北緯五度以南海域捕獲者,應填報為南長鰭鮪、南劍旗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