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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25條

鮪延繩釣漁船於WCPFC公約海域,以深度小於一百公尺之淺層下鉤方式作業,應使用下列忌避措施之一:一、使用大型圓型鉤。
二、使用頭足類以外之魚類作餌料,且應完整不得分切。
但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起,得分切。
前項所稱大型圓形鉤,指該鉤具為三吋以上,其設計及製造形狀為圓形或橢圓形,釣鉤尖端垂直向鉤柄彎入,與鉤柄之偏移角度不超過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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