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漁業權登記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34條

有關漁業權登記事項,主管機關於登記完畢後發現錯誤或遺漏時,應即更正。
並通知登記權利人及登記義務人。
登記權利人或登記義務人發現登記有錯誤或遺漏時,得申請更正。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