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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漁業權登記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漁業權人,抵押權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申請抄發漁業冊,或閱覽漁業冊及其附屬文件。
為前項之申請者,應於申請書中記載左列各款:一、申請人之姓名或名稱、住所。
二、登記人之姓名或名稱、住所。
三、申請事項及目的。
四、申請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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