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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漁業發展有功人員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漁業發展有功人員得獎人之事蹟為虛偽不實者,中央主管機關應撤銷其得獎資格;已頒發之獎狀及獎金,予以註銷並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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