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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漁會選舉罷免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47條

漁會之罷免案,經否決者,在該被罷免人同一任期內,不得再以同一事實及理由提出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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