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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漁會法定公積公益金及各級漁會聯合訓練互助經費保管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漁會公益金由漁會設專戶存儲,專供漁村之文化、福利措施、社區發展及調節漁產品產銷失衡之用,須經其主管機關核准後,方得動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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