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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漁會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48條

漁會廢弛會務或有其他重大事故,主管機關認為必要時,得經上級主管機關之核准,停止會員代表、理事、監事之職權,並予整理。
整理完成,應即辦理改選。
其整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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