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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漁港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船舶進出漁港,除應依有關法令規定實施檢查外,本籍漁船以外船舶應先經主管機關之核准。
船舶未經核准任意進港或進港船舶不依規定區域停泊者,主管機關得逕予移泊;其費用,由船舶所有人或船長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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