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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漁船從事魷釣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24條

魷釣漁船單一航次電子漁獲回報與實際卸魚量之差值,不得超過實際卸魚量之百分之二十。
電子漁獲回報與實際卸魚量之差值超過實際卸魚量之百分之五十者,為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二款所稱之嚴重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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