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承受他人漁船申請核發漁業證照者,應於航政機關辦妥船舶所有人變更後一個月內辦理。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