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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經營者僱用之非我國籍船員,應符合下列資格:一、年滿十八歲。
二、所屬國家未列於禁止僱用非我國籍船員來源國名單。
三、於受僱我國經營者之期間,無違法行為、打架、怠工或無故離船等不良紀錄。
前項第二款禁止僱用非我國籍船員來源國名單,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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