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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位回報漁獲回報海圖及監督管控中心設備管理輔導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主管機關應維護、更新監督管控中心設備,以維持二十四小時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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