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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27條

經本規則審議通過之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供食用者,應依食品衛生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非供食用者,應依使用目的,按有關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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