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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基因轉殖水產動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20條

申請生物安全評估,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一、生物安全評估計畫。
二、審議通過之遺傳特性調查報告或第十四條第二項之審查證明文件。
三、計畫經田間試驗機構生物安全小組審議完成之文件。
四、第十六條第一項所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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