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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43條

漁船捕獲之南方黑鮪運返國內銷售,經營者應在申請漁獲監控文件時,向主管機關申報漁獲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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