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鮪延繩釣漁船:指以延繩釣漁具從事捕撈作業,並以鮪魚、旗魚、鯊魚、鰹魚或鬼頭刀等高度洄游魚類種群為主要漁獲種類之漁船。二、年度:指當年三月一日至次年二月底止。三、公正第三方:指經主管機關認可之下列機構之一:(一)日本地區:1.日本新檢株式社。2.日本海事檢定協會。(二)日本以外之地區:取得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品質管理系統認證之驗證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