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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許可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中華民國人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前,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投資人名冊及投資人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前項投資人有二人以上時,應由全體具名,並得選定其中一人為代表人,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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