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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森林遊樂區設置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林業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森林遊樂區得劃分為下列各使用區。
其編為保安林者,並依本法有關保安林之規定管理經營。
一、營林區。
二、育樂設施區。
三、景觀保護區。
四、森林生態保育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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