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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森林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林業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本法第六條第一項所稱荒山、荒地,指國有、公有、私有荒廢而不宜農作物生產之山岳、丘陵、海岸、沙灘及其他原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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