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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森林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林業目

法規章節: 第18條

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之補償金,由當地主管機關調查審核。
前項補償金額,以竹、木山價或造林費用價計算,由當地主管機關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補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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