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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森林以外之樹木普查方法及受保護樹木認定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林業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實施第三條及第四條之普查、調查工作,得委由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執行。
涉及公權力者,得委任所屬機關、委辦鄉(鎮、市)公所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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