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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森林以外之樹木普查方法及受保護樹木認定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林業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就轄區內森林以外之群生竹木、行道樹或單株樹木,每五年應至少辦理普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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