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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林業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經營森林遊樂及森林鐵路之支出。
二、造林貸款。
三、辦理私人或團體造林之育苗、種植、撫育管理所需之獎勵與補助及有關支出。
四、管理及總務支出。
五、其他有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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