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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受託試驗與鑑定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林業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所提供外界之試驗、鑑定技術範圍,計有下列六種:一、木材性質試驗。
二、木材纖維試驗。
三、木質板材釋出甲醛試驗。
四、木竹材鑑定。
五、樹齡鑑定。
六、牛樟菇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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