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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糧食管理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違反主管機關依第十二條所為公告管理之規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糧價總額以下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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