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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業產銷班設立暨輔導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農業產銷班應以年滿十八歲,且土地相毗連或經營相同產業之農民為班員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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