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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法規章節: 第50條

市場在年度預算內除用人費不得流用外,其他各科目間之流用以百分之二十為限。
如需超過此限或總支出超支時,應詳敘理由,並報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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