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法規章節: 第47條

市場各種報表編報期限規定如左:一、日報表應於次日前。
二、月報表應於次月十日前。
三、年報表應於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
前項第二款、第三款各報表,應報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