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法規章節: 第44條

市場人員辭職或解職者,不得發給資遣費、退休金或其他名義之給付。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