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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法規章節: 第34條

市場依第三十二條提撥之用人費,於年度終了有剩餘時,應提充市場人員績效獎金。
績效獎金依市場人員平時考核成績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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