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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貨品交易之順序,除本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應優先處理者外,依左列方式決定:一、入場先後。
二、抽籤決定。
前項二款之交易順序,應由各市場於作業流程及管理規章中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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