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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市場應主動配合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農產品行情報導業務,並提供有關產銷及市場情報予承銷人及供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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