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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民團體共同運銷輔導獎勵監督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農民團體辦理共同運銷業務應由直轄市、縣(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考核標準辦理考核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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