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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基因轉殖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法規章節: 第31條

基因轉殖植物田間試驗期間如發現基因外流或其他重大影響安全之虞者,田間試驗機構應立即中止試驗,生物安全委員會應採行緊急安全措施,同時通報中央主管機關,由審議委員會即行評估,必要時中央主管機關得依職權廢止田間試驗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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