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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基因轉殖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田間試驗機構應設生物安全委員會,負責審議田間試驗計畫及相關事項並執行第三十一條之緊急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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