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條基因轉殖植物田間試驗作業管理規範,應包含下列事項:一、對外之明顯標示事項。二、對試驗材料、人員、機具及車輛出入之管制事項。三、各項作業、設施、設備之定期檢查事項。四、隔離設施及機具之清潔管理及試驗殘株、廢棄物之處理事項。五、應記錄之作業、檢查、出入及其他管制事項。六、違反作業規定或其他安全問題之緊急處理及通報機制。七、其他相關試驗執行應注意或禁止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