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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基因轉殖植物之標示及包裝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基因轉殖植物經通過田間試驗,在國內推廣或銷售前,應檢具依其申請用途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同意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專一識別碼之核發及登錄。
前項專一識別碼,係指一組以數字或字母組合之代碼,用以代表一基因轉殖系,提供產品鑑識及來源追蹤。
專一識別碼之申請人,得為該植物之育種者或被授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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