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就增加驗證部分檢附相關資料申請增項評鑑:一、增加驗證場區。
二、增加驗證產品品項。
前項增項評鑑通過者,依原證有效期間換發證書。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