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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業發展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業發展目

法規章節: 第36條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依本條例許可承受之耕地,不得變更使用。
但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經營利用計畫,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用地變更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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