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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業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業發展目

法規章節: 第18條

會計報告依分送之對象,分下列二類:一、對內報告:由農業財團法人自行依需要訂定,供管理階層作決策之參考。
二、對外報告:預算書或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及決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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