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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間參與農業設施公共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業發展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民間機構就有關標的設施被接管營運事項召開股東會、董事會、監察人會議及其他重要會議,均應於七日前以書面將開會事由、內容及有關資料通知接管人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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