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條南投農藥檢驗站掌理下列事項:一、國內茶葉農藥殘留之監測及評估。二、研究農藥在茶葉中之分布、消退及安全評估。三、研究茶葉農藥殘留之檢驗方法。四、茶農安全用藥輔導及教育講習。五、其他有關茶葉農藥殘留之檢測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