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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本中心為辦理特有物種之保存、繁殖等事項,得設低、中及高海拔試驗站。
各試驗站置站主任一人,其餘所需員額,由本中心編制內員額派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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