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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本所置所長一人,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之命,綜理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及機關;副所長一人,襄理所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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