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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本處置秘書,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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