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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各分局組織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分局置分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副分局長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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